近日,为确保改革试点如期实施,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组织业务骨干走进重点水电企业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青海黄河水电公司公伯峡发电分公司。

以“入企宣讲”的方式,召开政策宣讲及问需问计座谈会,加大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力度,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沟通渠道,推动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落实落地。

青海是亚洲孕育大江大河最多、最集中的地区。境内水系发育、湖泊密布、雪山矗立,被誉为“三江之源”“中华水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10月11日联合发布《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和中国十大储能运营商”之一,主要从事电站的开发建设和生产运营管理,电力总装机3196.09万千瓦。税务人员深入公司和库区,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历年水资源费缴纳情况,实地察看发电量计量设施设备,围绕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的政策要点开展宣传辅导,现场解答纳税人涉税疑问,对纳税人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归纳。

青海黄河水电公司公伯峡发电分公司财务会计奎安琪说:“‘入企宣讲’不仅帮助我们了解了水资源税改革的重要意义、政策要点和申报流程等内容,也为我们更好地掌握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相关税收政策和申报操作提供了帮助。”

据了解,《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发布以来,青海省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立足职责职能,主动对接省财政厅、水利厅等部门,紧锣密鼓、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如期实施。

为科学确定青海省水资源税具体适用税额,会同财政、水利等部门广泛开展调研,收集分析各界意见,反复研究测算,向地方政府提出具体适用税额建议。青海省税务局联合省水利厅下发《关于做好水资源费征管档案资料移交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级税务部门与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做好水资源数据、取水许可证、取水计量设施(器具)资料的交接工作。

下一步,青海省税务局将对税收征管系统进行升级调整,对水资源税税种认定、税源采集、纳税申报等进行全流程测试。综合运用报刊、电视、网媒等媒介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政策进行宣传,提高公众对水资源税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确保改革试点平稳落地实施。

来源: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