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凤军
近日,江西赣州发生一起狗咬人事件,母亲与3岁女儿在章贡区滨江公园遭四条没拴狗绳的大型犬围攻。母女身体遭受到了多处嘶咬,伤口血肉模糊。对此,章贡区犬管办回应,犬只已被控制,警方已介入,需等待后续官方通报。
四条大型犬在公众场所,对母女攻击,造成人身严重的伤害,事件出现,在痛斥养犬者不遵守相关规定的同时,更对相关部门的表态感觉到心痛,尤其是当地犬安办,在事件出现进行回应时,居然说出来,行凶的恶犬已经控制,但是还需要鉴定犬种,这样的回应让广大百姓很不理解,难道说狗咬人了,其责任还要分清犬种吗?难道说不同犬种所承担的法律责任难道也不同吗?
城市养犬是有条件的,一般是小型犬宠物,不能是烈性犬种,大型犬是坚决不允许的。大型犬出现在公众场所,还不拴狗绳,难道犬主人真没有法治观念吗?不知道城市不可以养大型犬吗?难道从来没有想过,存在着严重地侵害他人生命安全的隐患吗?之前出现了那么多类似的新闻,犬主人都没有记性没有触动吗?
如今出现了恶犬伤人事件,必须要负出法律责任,无论是什么样的犬只,犬该处置就要处置,责任人该处理就要处理。公共场所遛狗,法律人士也进行了解读,说事件出现,相关人员存在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必须让法律制度长牙,维护受害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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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无端遭犬凌,公园惨景刺眼睛。狗主养犬缺廉明,道德法律要同行,莫让公正被凋零。
无论是什么样的犬只,无论是什么人,该处置就要处置,该负责就要负责,必须让法律制度长牙,维护受害者的权益!
此事件为养犬管理敲响了震耳欲聋的警钟。在公共场所,犬只不拴绳竟能致如此严重后果,暴露出养犬规范执行的严重不力。相关部门应深刻反思,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养犬规定不沦为一纸空文,还民众安全的公共空间。
看到母女那惨不忍睹的伤口,心中满是悲愤。三岁女童与母亲本在公园享受闲暇,却被恶犬打破安宁。这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更反映出社会在养犬文明推进方面的不足,亟待各方携手弥补漏洞,构建和谐人犬环境。
从这起事件可以看出,部分养犬者缺乏基本的责任意识与公德心。养犬是个人权利,但在公共区域必须以不危害他人为前提。若任由这种散漫行为继续,类似的血腥场景恐将再次出现,养犬者需自我约束,提升素养。
这一事件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与讨论,反映出公众对公共安全的高度重视。社会舆论应成为推动养犬文明进步的助力,促使养犬者自觉遵守规则,也促使相关部门积极作为,共同守护安全有序的公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