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住房公积金公众号发布通知

调整兵团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与贷款政策

以期更好满足职工群众刚性住房需求

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主要调整如下

01

取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的限制。

02

无房职工租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频次由每年2次调整为可按月、按季、按年提取,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年度上限即可。

03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

来源:新疆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