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1日上午,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足球协会换届筹备组原副组长、中国足球协会原秘书长刘奕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奕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六十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来源:咸宁中院
编辑:王伊萌
责编:孟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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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网
2024-12-11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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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上午,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足球协会换届筹备组原副组长、中国足球协会原秘书长刘奕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奕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六十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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