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阚莹莹
日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从实施养殖贷款贴息、强化信贷政策支持等9个方面全力促进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
养殖贷款贴息方面,对农业企业及农民合作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含基建和更新改造),按5年期以上LPR-150BP(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去1.5%)给予贴息,对单个项目(或主体)固定资产贷款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对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新建或改扩建设施畜牧项目从银行获得的贷款,支持县级予以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得超过2%,单个年度获得的贴息资金不得超过200万元,贴息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中省财政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县实际支出的贴息资金,原则上按照80%的比例予以奖补。
信贷政策支持方面,扩大土地经营权、养殖场地上附着物等抵(质)押担保范围,推广肉牛、奶牛活体抵押贷款,适当提高抵押率。优化推广信用贷,采用“一次授信、循环使用”的贷款模式,提高信贷资金匹配度和金融服务便利度。支持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运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展肉牛养殖。降低融资担保门槛和担保费用,对担保贷款100万元以内的,以信用反担保方式为主,执行行业最低担保费率。
政策性保险支持方面,支持各地聚焦养殖主导产业开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拓宽肉牛、奶牛养殖保险覆盖面。符合条件的纳入中省财政奖补资金支持范围,省级财政按规定给予奖补。支持保险机构针对肉牛、奶牛实际价值,创新开发高保障的商业保险,通过政策性保险+商业保险的模式,满足规模养殖户多层次保险需求。
此外,通知还对稳定肉牛奶牛基础产能、加快补齐饲草料短板、发展标准化屠宰加工、促进牛肉牛奶消费、加强行业指导服务、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等方面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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