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12月3日货车驾驶员意外坠桥事故情况通报
2024年12月3日23时30分左右,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水大队执法人员张某、李某1、李某2驾驶豫AF56301执法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现疑似严重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豫A1826N)停在北三环高架桥中间车道,遂向货运车辆靠近。该货车司机随即启动车辆,沿北三环高架桥由东向西行驶,行至北三环文化路下桥匝道口前方20米处时停在道路北侧,司机突然开门跳车,快速横穿高架桥多条车道自北向南奔跑。因桥上有正常行驶的社会车辆,执法人员张某紧随其后欲制止其危险行为,该司机在翻越高架桥北半幅南侧护栏过程中不慎坠落。
司机坠桥后,执法人员张某、李某1第一时间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迅速赶到桥下,经医务人员确认,该司机当场死亡。
经查,货运车辆豫A1826N(黄牌车)为重型自卸货车,营运状态为停运。该车限载31吨,12月4日经流动超限检测点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重109.28吨,超限率252.51%,属于严重超限超载“百吨王”违法车辆。
对于该货车司机不幸身亡,我们深表同情。目前,执法支队正在与家属积极沟通,安抚家属情绪,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交通执法人员正在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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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从司机到乘客,从行人到执法人员,每一个人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尊重他人的生命安全。
交通安全无小事, 驾乘人员应守规。 ---倡导大家遵守交通法规!!!🙏🙏🙏
违规驾驶,害人害己。
遵守交通规则,看清交通标识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悲剧,各位驾驶员当你要违规时,请想想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儿女,不要逞一时之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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