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政府发布了《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倡议》(以下简称《倡议》),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提出了建设性的方案和主张。该倡议以开放合作的态度,体现了中国在全球数据治理中的贡献和担当。

一、彰显开放合作态度

当前,全球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据已成为驱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倡议》强调,数据跨境流动对于各国的电子商务、数字贸易乃至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都至关重要。通过鼓励数据自由流动,可以降低贸易成本,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贸易便利化,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这种开放合作的姿态,有助于构建互利共赢的国际数据合作格局。

然而,数据跨境流动面临着复杂的挑战。一些国家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试图通过建立封闭的区域性“数据圈子”,限制数据的自由流动,甚至以泛安全化为借口实施限制措施。这种做法可能导致数据壁垒加剧,不利于全球数字经济的协同发展。

中国的倡议以开放合作为核心,鼓励因正常商业和社会活动需要通过电子方式跨境传输数据。中国主张尊重各国的合理关切,但反对将数据问题泛安全化,反对以安全为借口实施歧视性限制措施。这种开放包容的态度,与某些国家建立数据“小圈子”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彰显了中国致力于推动全球数据自由流动的决心。

二、尊重和继承既有的多边共识

中国的倡议充分尊重现有的多边规则和国际协定,继承了《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的原则。这体现了中国对国际规则体系的尊重和支持,愿意在现有框架下与各国开展合作。

《倡议》指出,尊重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数据跨境流动相关制度的差异性,支持不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的数据自由流动。允许各国为实现合法公共政策目标对数据跨境流动进行监管,但前提是相关监管措施不构成任意或不合理的歧视,不对贸易形成变相限制,不超出实现目标所要求的限度。

这种立场与DEPA和CPTPP等国际协定的精神一致,倡导在多边框架下,通过协商合作,推动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的共识形成。中国的倡议为全球数据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有助于加强国际合作,避免数据空间的碎片化。

三、提出中国方案

中国的倡议不仅体现了开放合作的态度,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特别是在非个人数据监管和负面清单制度方面。

首先,《倡议》尊重各国依法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非个人数据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保障相关非个人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这一主张体现了中国对各国合理安全关切的尊重,同时鼓励在合法框架下促进数据的自由流动。

其次,《倡议》鼓励探索建立数据跨境流动管理负面清单,促进数据跨境高效、便利、安全流动。负面清单制度是一种透明、高效的管理方式,通过明确禁止或限制的数据类别,其余数据则默认可以自由流动。这种方式既保障了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又最大程度地便利了数据跨境流动。

中国的方案为全球数据治理提供了实践路径,兼顾了安全与发展的平衡,有助于各国在数据监管方面找到共同点,推动全球数字经济的协同发展。

四、致力于共同维护数据安全

数据安全是数据跨境流动中各国普遍关注的核心问题。中国的倡议体现了共同维护数据安全的坚定决心。

《倡议》呼吁禁止通过在数字产品和服务中设置后门、利用数字技术基础设施中的漏洞等手段非法获取数据,共同打击数据领域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各国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这一立场有助于建立安全可信的全球数字生态环境,增强各国在数据合作中的信任。

此外,《倡议》强调提高各类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措施的透明度、可预见性和非歧视性,以及政策框架的互操作性。这有助于消除各国之间的误解和疑虑,降低合作的制度性成本,为数据跨境流动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中国还鼓励利用数字技术促进数据跨境流动创新应用,提高保障数据跨境高效、便利、安全流动的技术能力,推动相关技术与安全保障能力评价标准的国际互认。这些举措将有助于提升全球数据安全水平,推动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结语:携手共创数据合作新局面

中国发布的《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倡议》,在当前全球数据治理面临挑战的背景下,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它以开放合作的态度,与部分国家建立区域性数据圈子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倡导尊重多边规则,继承了DEPA和CPTPP的原则。通过提出中国方案,特别是在非个人数据监管和负面清单制度方面,为全球数据治理提供了实践路径。同时,倡议体现了共同维护数据安全的决心,致力于构建安全可信的全球数字生态环境。

我们期待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企业和民间机构积极响应中国的倡议,通过双多边或地区协议、安排等形式,共同推动全球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只有在开放、包容、安全、合作、非歧视的原则下,才能构建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打造共赢的数据领域国际合作格局。

作者:洪延青北京理工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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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金丹

校对:王宇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