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语 川观新闻 李宜佳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2024年度优秀调研信息评选结果的通报》。其中,遂宁市医疗保障局报送的《关于在DRG付费模式下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调研报告》获一等奖,这也是该局继去年《关于全市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获二等奖后连续第二年再获此奖项。

近年来,遂宁市医保局积极支持中医药临床运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先后出台《遂宁市按中医疗效价值开展DRG医保付费管理办法》《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管理办法》《遂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全面实施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制度,开启了DRG倾斜付费改革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全新探索。

实施中医优势病种“倾斜化”付费。自2022年11月遂宁市医保局发布第一批中医优势病种清单,将尺骨骨折、肋骨骨折、周围性面神经麻痹等28个常见病种遴选为中医优势病种以来,经过逐年调增,遂宁市中医优势病种已达47个。在对照西医DRG病组付费模式下,遴选病种平均付费标准较原入组病种提高50%以上,进一步加大了医保基金向中医优势病种的倾斜覆盖面。

实施中医诊疗服务“激励化”驱动。建立考核得分直接与DRG年终清算费用挂钩的“奖优罚劣”调整机制,单独设置“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为加分指标。同时,对中医药治疗费用占住院治疗费用的比例达到60%~80%、80%及以上的病例,分别按该医疗机构对应西医DRG组点数的80%、100%拨付,充分调动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治疗的积极性。

实施中医服务价格“动态化”调整。完善新开展中医(民族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政策,持续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自2021年起累计落地执行骨折夹板外固定术、中医熏洗等中医(民族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38项,进一步提高了参保患者获得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

实施中药制剂支付“规范化”管控。积极组织医疗机构向省医保局申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根据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配制成本、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医保支付标准。自2022年以来,遂宁市累计落地执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31种。2024年,遂宁市又对银石清热口服液等21种目录内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支付标准进行申报调整,调整后21种医疗机构制剂基金支付金额年预计1013万元,将进一步推动更多患者受益于中医药特色治疗。

在全方位统筹推进医保制度改革中,遂宁市支持中医药传承发展和实践应用取得一定成效。据2023年度DRG清算结果显示,遂宁市全市医保基金支付中医药诊疗费用3.95亿元、占全市医保基金总支出的10.3%;以中医为主治疗的住院患者17824人次、同比增长33.6%;中医医疗机构以中医治疗为主的出院患者占比3.5%、同比增长0.3%;11家中医医疗机构2023年DRG支付差结余达8家、同比增长14.3%,标志着中医在疾病诊疗中的效益正在持续提升。

遂宁市医保局负责人介绍,遂宁将进一步探索医保制度改革与中医药特色传承创新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持续增加DRG付费对中医药诊疗的倾斜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医保与中医药产业协同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