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关于公开征求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明确提出将延长婚假

其中提到

增加“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