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邓波
11月26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此前备受关注的湘潭大学宿舍投毒案已经移交到法院。被害人亲属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希望投毒者能承担其应负的刑事责任。
今年4月20日,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4月7日,25岁的湘潭大学在读研究生张某某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就医,4月13日因多器官衰竭死亡。4月12日,雨湖分局接群众电话报警获知张某某疑似被人投毒。经侦查发现,张某某舍友周某某(男,27岁)有重大作案嫌疑,被依法刑事拘留。
湘潭警方警情通报(图源:雨湖公安)
据《三联生活周刊》此前的报道,周某某是湘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二学生,于2023年6月搬进法学院研二学生张某某所在的608宿舍。周某某与舍友相处并不愉快,此前他已在马院换过两次宿舍,原因不明。今年3月5日,张某某等三名原住室友曾向辅导员请求调换周某某到其他寝室,遭到周某某拒绝。3月30日,三名室友联名写了文件交给辅导员请求调换周某某宿舍,周某某依然拒绝换寝,寝室学生所属的两个学院也没有强制要求其搬离。几天后,张某某吃了发苦的麦片身体不适,就医后抢救不治身亡。
张某某出事前一周,再次申请让周某某调换宿舍(图源:三联生活周刊报道)
11月26日,案发半年多后,有网传消息称,该案已经移交至法院。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办理此案的湘潭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证实,该案于前几日移交至法院。
被害人张某某亲属也向极目新闻记者证实,26日接到检察院来电,称案件已经移交法院,接下来就是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我们只希望他(投毒者)承担应该负的刑事责任。”亲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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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友变凶手,人性的阴暗面令人震惊,投毒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不应该成为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也要加强对宿舍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和监管,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不受威胁。
校园安全是一件大事,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学校要加强监管,对学生要加强心理疏导,对校园暴力、投毒犯罪“零容忍”。
宿舍投毒事件不仅是对法律底线的挑战,更是对校园安全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的警示。通过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可以有效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保障校园的安全和谐。
一起扛过枪,一起同过窗,战友情,校友情是最值得珍惜的,现今学生是怎么那?不是霸凌就是投毒,素质教育在德育上还得多琢磨琢磨。
不应该啊不应该
教育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