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蒋京洲

日前,省委社会工作部会同省委组织部、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了解,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承担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参与社区治理等6个方面的主要职责。

《办法》对全省社区工作者的选聘、培训培养、管理监督、待遇保障、关心激励等进行规定。如,明确了以市(州)为单位建立梯次发展、等级明晰、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和与之匹配的职业薪酬体系。

省委社会工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出台,为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供了具体政策支撑,将牵引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让更多有意愿的能人投身社区治理,为居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