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德阳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省委决定。省委决定:黄朝阳同志任中共德阳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11月22日,德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任命黄朝阳为德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接受刘光强辞去德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黄朝阳为德阳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来源 | 四川观察、德阳发布

在主页中点击“设为星标”,更快接收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