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金华 郑钧蔚

就业是最大、最基本的民生。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的根本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提出,要“深化就业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调要构建“大就业”工作格局,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发展。四川是西部经济大省和人口大省,全省农民工总量常年保持在2600万人左右,今年高校毕业生规模达60余万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系列重大部署,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打好组合拳,全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高质量充分就业“岗位供给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也是创造高质量充分就业岗位的重要源泉。一是加快科技创新,培育新兴产业。充分发挥四川省丰富的科教资源和良好的产业基础优势,加大科研投入,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布局和培育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造就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最大化发挥技术创新的就业创造效应,释放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二是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就业容量。通过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与千行百业的深度融合,推动传统制造业、农业、服务业等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新劳动方式,满足不同层次劳动者的就业需求。三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稳岗扩岗。中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减税降费、金融支持、简化审批流程等措施,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各类中小微企业更好履行稳岗扩岗社会责任,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提升高质量充分就业“空间承载力”。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导致就业机会在空间分布上的不均衡。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五区协同共兴,可拓展就业空间,实现城乡就业机会的均衡配置。一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吸纳新就业群体。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高城镇的吸引力,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支持和壮大县域经济,通过产业布局和就业机会的下沉,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就业机会充足的小城镇,缓解大城市的就业压力。二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造新就业机会。深入实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行动,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吸引人才回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激活乡村经济,挖掘农村就业潜力,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到农村创新创业。三是加强区域协调发展,壮大新就业区域。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山区的支持力度,通过产业转移、项目扶持、人才引进等措施,促进这些区域的经济发展,提振区域就业承载力。

深化产教职教融合,提升高质量充分就业“技能竞争力”。人力资源的供需不匹配,是当前就业领域的主要矛盾之一,表现为“千工好招,一技难求”“有活没人干,有人没活干”等供需错位突出问题,急需推动产教融合、职教一体发展,涵养人岗匹配、工技相适的供需生态。一是深化产教融合,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加快构建产教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通过建立校企共建实训基地、邀请企业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开展订单式培养等方式,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深度合作,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实现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培养一批知行合一的大国工匠人才队伍。二是推进职普融通,拓宽人才成长路径。增强人力资源开发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在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技能课程,在职业院校设置升学通道,实现职普融通,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互通机制,延伸职业教育生态链,打造一批享有国际声誉度的职普融通名校。三是实施工学贯通,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将职业生涯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制度机制,为劳动者提供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机会。同时,建立覆盖全人群职业技能终身培训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劳动者、企业、市场主体各方积极性,加快形成以市场化培训为主导、行业企业自主培训为主体的职业技能培训供给体系。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高质量充分就业“法治保障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实现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本质要求,需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法治保障体系。一是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维护劳动者权益。根据新形势、新业态的发展,结合省情实际、适度前瞻,及时修订和完善灵活就业促进措施、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方面的法治规范,从法律层面对高质量充分就业给予规范和保护。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其特点的社会保障机制,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覆盖范围。三是加强劳动监察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劳动监察机制,对拖欠工资、非法用工、就业歧视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维护劳动市场的公平秩序。

建设就业友好型社会,汇聚高质量充分就业“社会协同力”。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形成保障和改善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强大合力。一是转变就业观念,发挥劳动者自主就业能动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职业无贵贱,劳动最光荣”“一时就业入职,终生职业教育”的理念,消除对技术工人、服务行业从业者的偏见,鼓励多元化就业,尊重劳动、尊重人才。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引导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数据数字要素创新,创造更多“劳动友好型”高质量就业机会。二是完善就业公共服务,提升政府促进就业的服务水平。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5分钟”就业服务圈,为劳动者提供全面、便捷的就业信息和指导。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就业服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实现人岗高效匹配。三是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汇聚社会协同就业的多元合力。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协会等组织在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中的协同作用,促进就业工作社会化。同时,依托科研院所等高端智库,开展就业岗位调查、高质量充分就业评估、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作者/刘金华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郑钧蔚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所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