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欢 川观新闻记者 陈秋吉 巴中观察 谭裕骑
近日,南江县桥亭镇桥亭村发生的一起农村建房合同纠纷,在南江县人民法院赶场法庭的诉前调解下成功化解。这是南江县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扎实推进实质化解纠纷工作的成效之一。
资料显示,2016年,被告吴某某家因洪水灾害致使房屋塌陷,随后将房屋建设工程交予原告秦某某施工,双方签订了《建房协议》。房屋竣工后,被告向原告支付了10万元工程款,但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余下款项一直未结算,双方僵持长达8年之久,最终对簿公堂。承办法官携案件卷宗来到房屋现场勘查,从诉讼风险、法律规定等角度对双方进行了耐心讲解与积极引导,并提出折中的解决方案。经过4个小时的反复沟通协商,原被告双方最终接受了这一方案,并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以来,南江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各类矛盾纠纷1514件,化解成功率达69%。诉前调解不仅缓和了双方矛盾,还能缩短诉中办案周期,节约司法资源,真正实现了“1+1>2”的解纷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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