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观察 郭慧琳

11月13日,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守护民生·与民同行”民事检察工作新闻通气会。据了解,今年以来,泸州市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支持弱势群体起诉的维权案件和涉民生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从具体做法来说,泸州市检察机关在特殊群体权益保护、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解息诉矛盾化解三个方面下足功夫,切实保障民生民利、维护民生稳定、提升民生温度。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泸州市检察机关依托与深圳、宁波等10地检察机关建立的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机制,推进跨区域检察协作,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此次新闻通气会上公布了一起案例与之息息相关。事情发生在2023年4月,张某在浙江宁波务工,受雇于周某,由于其他工人操作失误,使张某从脚手架上摔下受伤,张某金被送往医院就医,住院治疗8天。

但周某在雇佣张某金务工期间,未按规定为张某购买社保,并拒绝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等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因此张某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经过多番周折,张某只好向泸州市检察机关提交支持起诉申请书。

由于纠纷发生在宁波市,两地检察机关依据签订的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机制共同办理此案,最终促成张某与周某达成诉前和解协议,周某向张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5.7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从受理到办结仅用时12天,高效助力外出务工人员成功维权。

据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泸州市检察机关在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机制中,共互移案件线索8件,成案6件,其中4件已促成诉前和解。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最终落点是为民谋利。在建立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机制前,我们走访调研了多个部门。经分析研判,泸州籍外出务工人员在深圳、宁波等沿海地区较多,务工人员法律意识参差不齐,遇事‘有苦说不出’‘有苦无处说’的情况常有发生,便探索建立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机制。”第四检察部负责人说,“这样一来,泸州籍在外务工人员解决问题的渠道更便捷,实现‘部门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两地部门联合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形成跨区域工作合力。”

此外,在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中,泸州市检察机关还强化婚恋家庭纠纷调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通过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动协作,一体推行“人大代表移送案件线索+检察官驻村办理”工作模式,妥善化解家庭矛盾纠纷,目前已在大寨苗族乡、龙山镇、石宝镇建立工作室,共收到案件线索5条,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

在和解息诉矛盾化解中,泸州市检察机关结合泸州市域治理现状,对标省检察院“和解五法”示范工作室,共同打造“枫和”和解五法工作室品牌,对和解案件实行一体化、规范化办理;泸县人民检察院与泸县政法各单位共同开发“龙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E网通平台”,实现矛盾纠纷数据共享、联合调处。

接下来,泸州市检察机关将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坚持依法履职,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弱有所扶、老有所养、幼有所护、残有所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