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给他交钱,他就给你处分,给你申报老师。”
11月11日,“河南一高中4名学生会干部受贿索贿”一事,冲上热搜。据学生反映,该校学生会干部在没收学生手机后,私下向学生收取每台300元的费用以归还手机。对此,河南省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发布情况通报:对涉事的4名学生会干部已清退出学生会,并将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进一步处置。
此前,个别高校也曾出现过学生会干部“耍官威”的现象。但当“受贿索贿”“腐败”这样的词汇与高中学生联系在一起,人们更加感到意外和担忧:三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却中了“权力的毒”,滋生了贪念,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一来,相关学生错把老师和同学的信任当成了权力,把学生干部的职责抛在了脑后。学生会绝不是“小官场”,此种官僚化作风不仅玷污了校园风气,损害了其他学生利益,也把自己推向了错误甚至违法的境地。律师指出,涉事学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给予处分、申报老师的方式恐吓、威胁其他学生,在年满十六周岁且“敲诈”金额达到法定入罪标准的情况下,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
二来,涉事学校的授权管理机制也难辞其咎。对于学生干部的选拔、指导、监督是否严格?对学生会的日常管理是否到位?4名学生干部明目张胆索要钱财,为何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这些都该深刻反思。
未成年人在成长成才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要重视但不能“一棍子打死”。大力加强青年学生的德育和法治教育,引导他们走正道、做正事,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使其不在权力中迷失,也要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允许其知错能改、重新出发。
策划:杨新顺 宋胜男
文字:刘丹
视频:李唯祎 范琳松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韩玉婷 王贝贝 岳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