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周末,一则名为《卷出新高度!上海一幼儿园开理科班学AMC课程?教育专家回应》的消息在网上热传。

该家长的帖子

引发了不少网友热议

“大可不必吧”

“没有必要的卷就是浪费生命”

“这么早文理分科真的

不会导致知识面过窄吗?”

记者了解到

涉事幼儿园是上海畹华幼儿园

11月11日,记者向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求证,教育局回复称:宝山区教育局第一时间派员实地核查,分别通过进班听课、查阅家委会会议相关材料、检查幼儿园教育教学相关资料和痕迹等方式,未发现该园开设“AMC理科班”。

当日,上海市畹华幼儿园相关负责人对记者明确表示,不会开设网传的这一学习AMC课程的理科班。

此前网传消息称,近日有上海家长发帖,称在某幼儿园家委会上,园方表示“将从中班开始选拔孩子进理科班”,并分享了班型、课程以及收费标准等。

据上游新闻报道,一位幼儿园招生咨询人员回复记者称,AMC理科班是中大班主要是还是学习袋鼠数学,AMC理科班的意思差不多就是“AMC预备班”的概念,只是往AMC这个方向准备。

记者11月11日上午向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求证,宝山区教育局独家回复了记者:网传上海市畹华幼儿园开设“AMC理科班”,该幼儿园系宝山区域内一所民办幼儿园。宝山区教育局第一时间派员实地核查,分别通过进班听课、查阅家委会会议相关材料、检查幼儿园教育教学相关资料和痕迹等方式,未发现该园开设“AMC理科班”。宝山区教育局再次重申: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学前教育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继续加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坚决禁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等不规范办园行为。

记者了解到,AMC是American Mathematics Competition美国数学竞赛的缩写,由美国数学协会(Mathematics Association of America)设立。根据官方解析,AMC8和AMC10分别是针对初一、初二学生和初三、高一学生的数学测试。

但在家长圈,AMC8被传为“三公标配”,即上海“小升初”时有三所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上海市实验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家长们认为,“三公”招收小学毕业生时,有AMC8的成绩,提交材料时会有一定的竞争力。

教育部今天(11月11日)

召开新闻发布会

解读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

其中提到

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将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继续深入开展清理整治,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等不规范办园行为。

●   将加强幼儿园专业指导,引导幼儿园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支持幼儿主动探究学习,促进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健康快乐成长。

●   规范保教行为,研究制定课程教学资源审定管理办法,规范监管在幼儿园推行使用的课程教学资源。

●   强化保教质量评估,深入推进幼儿园督导评估,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树立科学导向,引导幼儿园聚焦保教过程,加强自我评估,不断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   加强家长科学育儿指导,继续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平台,发挥幼儿园宣传主阵地作用,面向家长开展科学育儿宣传,传播正确育儿理念和知识,形成家园共育的良好机制。

11月8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将从2025年6月1日开始施行。

11月11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张文斌介绍,近年来,学前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但仍是国民教育体系当中的薄弱环节,需要通过立法,把党对学前教育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把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用法治方式破解突出问题,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张文斌表示,学前教育法分为总则、学前儿童、幼儿园、教职工、保育教育、投入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9章,一共是85条,主要规定六个方面的内容。

其中,学前教育法规定,要坚持儿童为本,提高保教质量。学前教育法凸显儿童中心,规定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强调要尊重学前儿童人格尊严,倾听了解学前儿童的意见。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适龄儿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工作或者居住的地区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学前儿童入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规范保教活动,强调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

此外,学前教育法还规定,明确资质要求,强调幼儿园教师、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加强人员配备,要求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足配齐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聘用管理,规定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应当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存在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强化待遇保障,规定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要求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加强培养培训,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规划,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

学前教育法还强调,明确设置要求,规定设立幼儿园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依法进行法人登记;发生变更、终止的,应当提前向教育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妥善安置在园儿童。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学前儿童和幼儿园的安全。加强收费管理,要求合理确定公办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园的收费标准,建立定期调整机制,引导合理收费,遏制过高收费。加强质量评估,要求对执行法律法规情况、保育教育工作等进行督导;完善质量评估标准,健全质量评估监测体系。

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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