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晚,山东郓城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郑某因琐事与妻子发生冲突,其间妻子报警。最终郑某被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

通报全文如下:

2024年11月7日23时许,我辖区居民郑某因家庭琐事与妻子陈某发生冲突,期间陈某报警,事发过程被其客厅摄像头记录。接警后,辖区派出所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对郑某依法做出治安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属地妇联、社区积极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和矛盾调和。

警方提示:夫妻之间应互相关爱,和睦相处。遇有家庭矛盾,双方应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冷静处理。若遇家庭暴力应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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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怀英

校对 杨硕

审核 陈彦川

监制 高筱娟

来源 郓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