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老板伙同他人打着招聘兼职模特的旗号,将应聘者引流到自己的摄影公司拍艺术照,收取千元以上的拍摄费用和数百元的化妆费,之后“自导自演”拍摄通告,骗取65名被害人37余万元。近日,经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魏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被告人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23年9月3日,22岁的小周在网上刷到一则兼职模特招聘信息。面试时女面试官告诉小周每小时拍摄片酬200元,不满1小时按200元算,但公司会抽取30%的费用,实际到手是每小时140元。女面试官还强调签约前要先拍摄一组艺术照,并推荐了一家摄影公司。为了能成功应聘,小周当场支付了4000元拍摄费。在拍艺术照时,还额外支付了580元化妆费。
2023年9月4日至12日,小周通过该公司拍了两次广告,赚了280元片酬。2023年9月12日,女面试官跟小周说有报酬更高的单子,但需要做推广,小周为此向公司转了1.8万元推广费。之后,小周接了两单广告拍摄,赚了700元片酬。完成第4次拍摄后,小周发现怎么也联系不上面试官。前前后后花了两万多元,结果才赚了980元,小周觉得被坑了。
无独有偶。33岁的小王是一名外卖员,2023年7月,小王在网上刷到招聘兼职模特信息。看到招聘要求很低,小王虽然没拍照写真经历也去应聘了。“面试官说我长相很有特色,能接到高片酬拍摄通告。但要有艺术照才能与公司签约,我就转账两万元让公司帮忙联系拍摄。”小王之后又交了9880元的推广费,但总共才接到4次拍摄通告拿了2140元片酬。
除了小周和小王,还有不少人被同样方式“套路”。意识到被骗后,多名应聘者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告人魏某某和宋某某于2023年12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24年3月12日,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
经审查,2023年3月至7月,被告人魏某某与王某某(另案处理)在招聘平台上发布兼职模特广告,虚构公司有合作渠道,以通过拍摄广告、买家秀等途径赚钱为由,骗得被害人前往公司面试,以拍摄费、化妆用品费、推广费等名目诈骗30名被害人金额共计人民币23万余元。2023年4月至案发,被告人魏某某与被告人宋某某以上述相同方式,骗得被害人前往公司面试,以拍摄费、化妆用品费、推广费等名目诈骗35名被害人金额共计人民币14万余元。
“招聘要求很宽松,不少被害人都没有拍摄写真经历。年龄跨度也很大,既有20多岁的年轻人,也有50多岁的中老年人。此外,很多被害人的学历不高,有些被害人被公安机关询问时才知道被骗了。”办案检察官陈丽芳说。
陈丽芳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在面试应聘者时,魏某某交代面试官表示应聘成功后可以参与赞助厂商拍摄推广活动,挣广告费,但接活动前要去专门摄影公司拍宣传用的写真照。根据服装套数和精修照片张数的不同,面试官推荐的摄影公司推出了1980元、2980元、3980元、4980元、5980元,最高达一万多元的拍摄套餐。此外,拍摄过程中还会诱使应聘者付一定的化妆费。化妆时会用到假睫毛、美甲、乳贴等,应聘者要用新的化妆品就会再收费。
应聘者拍完艺术照后,这两家传媒公司工作人员通过拖延、不予理睬、拉黑的方式,提供少量或者不提供产品拍摄的机会。但其实没有厂家找公司约模特拍摄,产品拍摄通告都是公司“自导自演”,应聘者拍了三四次“产品”广告后,公司就不会再安排拍摄。
审查起诉阶段,在检察机关充分释法说理下,魏某某、宋某某表示认罪认罚,并自愿退出全部赃款37余万元,被害人的损失得以全部挽回。
陈丽芳表示,时代在不断进步,诈骗手段亦是花样百出,看似宽松的模特招聘条件背后,可能隐藏着一个又一个连环骗局。广大求职者一定要提高警惕,正规的招聘一般不会要求求职者先交费或者变相交费,无论是拍照费用还是推广费用,只要在入职前先交费的,都是诈骗。如果不幸被骗,应注意保存相关的聊天记录、收据、转账记录等证据,及时报警,尽量挽回经济损失。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姚潭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宋胜男 李金凤 刘旭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