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李婷

11月4日,记者从汉源县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汉源县委批准,汉源县纪委监委对原汉源县文化旅游和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罡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政治底线失守,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调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破坏民主议事规则,擅自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廉洁意识缺失,无偿使用所辖企业酒店;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虚构合同事项申请奖补资金,违规参与决策将专项贷款用于其他开支;无视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用于个人使用,因犯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刘罡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汉源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汉源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罡开除党籍处分;由汉源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