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云南省宣威市作家协会发表一则声明,称宣威籍作家刘嘉昊本人,因涉嫌虚假宣传及买卖刊物版面等问题,在期刊界造成了恶劣影响,决定对刘嘉昊进行除名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刘嘉昊,男,1987年3月出生于云南宣威,西北工业大学毕业,青年诗人,散文作家,系云南省作家协会会员,自称“新嘉昊体诗风”发起人。刘嘉昊现居江苏省昆山市,出版有个人诗集《芳菲那年,静待花开》等作品。

据了解,刘嘉昊打着和刊物杂志合作、“邀请组稿”的旗号,大肆发布收费上刊的信息,把付费组稿刊发变成了一桩桩生意,涉及的刊物有《芒种》《作品》《躬耕》《安徽文学》《鸭绿江》《滇池》等等。

宣威市作家协会相关负责人说,除名刘嘉昊是经作协理事会讨论研究决定的,是为了进一步塑造风清气正的文学创作环境,根据《宣威市作家协会章程》进行的处理,完全符合程序。

来源:春城晚报、宣威市作家协会

编辑:张晓晖

二审:王茜婷

三审:张成

终审:王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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