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观察 郭慧琳
10月29日,泸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公布了2起重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件涉四川、安徽、江苏3省,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涉案金额高达4000余万元。
今年3月,一女子在某购物平台的直播间购买了减肥产品,食用后腹泻腹痛难耐,甚至出现了休克症状,吓得该女子的家人赶紧将其送医就诊,经过住院治疗后,才康复出院。经此一遭,该女子找上商家理论,商家自知理亏,支付了该女子医药费。
江阳区公安分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得知这条线索后,立即开展了进一步调查。经过民警对线索的深挖,发现“粉色包装”背后藏着的竟是有毒有害食品。
据江阳区公安分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罗超介绍,该案件的核心人员陈某(化名)曾经营着一家网店,售卖零食、面膜等。3年前,原本利润不高的小生意,销量也在每况愈下。
偶然一天,凭借着多年网店经营积累的资源,陈某(化名)看到了关于减肥产品的广告,心中有了新打算。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后,陈某(化名)发现“减肥”这一“课题”,非常受女性青睐,便开始在网上四处搜罗起同类产品,找货源。
与此同时,陈某(化名)特意在泸州某小区内租了3套居民房作为售卖减肥产品的“工作室”。
罗超表示,陈某(化名)为了让购买产品的消费者对减肥产品的功效深信不疑,不惜“以身试毒”,买来的产品都要经过自己或团队人员尝试,有腹痛腹泻等症状后,才“上链接”。
据了解,在收网行动当天,现场查获110种减肥产品,成箱减肥产品329件,成盒装减肥产品6万余盒,瓶装减肥产品100余瓶,已拆开的减肥产品称重为1500余千克。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
民警将查获的减肥产品送至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陈某(化名)等人售卖的减肥产品中含有酚丁类新合成泻药,属于非食品原料的新化学物质。
“陈某(化名)有近10个网络平台在销售减肥产品,且每个平台名字不同,但‘换汤不换药’,只要有订单,相同的产品经过新一轮包装,‘换件衣服’又进行售卖,且网店受众面向全国各地。”罗超说,“陈某(化名)将成本4元/盒的减肥产品,以10元/盒的价格卖出,3年时间,经营额达1000余万元。”
江阳区公安分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民警还顺藤摸瓜,找到了陈某(化名)的上线和生产商,先后到安徽、江苏两省开展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打掉生产、销售窝点5个、团伙4个,现场查获扣押添加有毒有害成分的减肥产品160余吨,包材若干,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
消费者在服用减肥产品后,腹痛、腹泻等症状是否能成为减肥效果好坏的指标?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临床营养科营养主治医师张泽宇表示,腹痛、腹泻等症状并不意味着体内脂肪正在被消耗。实际上,是腹泻引起了体内水分的丢失,导致体重下降,但这并不是通过减少脂肪实现的健康减肥。反之,长期或严重的腹泻可能会导致水电解质紊乱、营养吸收障碍等健康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正规的减肥产品,都有严格的使用适应症,需要经过一系列评估,结合合理的临床检验检查做出判断,不能盲目应用。张泽宇说:“不要期望减肥产品可以快速或神奇地减重,健康的减重通常是缓慢而稳定的,减肥产品只能作为健康饮食和积极锻炼的辅助,但不能替代健康的生活方式。长久的体重管理需要全面的生活方式调整。”(江阳区公安分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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