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最新消息:
总台央视记者刚刚获悉,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做出重审一审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潮新闻记者 戴利强 摄
10月25日一早,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已陆陆续续聚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寻亲人士,等待今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的宣判。他们和当年被余华英拐卖的杨妞花一样,在等待一个结果,一个让人贩子不敢再拐卖孩子的结果。早上7时30分左右,在杨妞花所住的酒店楼下,已陆陆续续聚集了不少拿着“寻人启事”牌子的寻亲家庭。
一位来自贵州遵义的唐阿姨告诉潮新闻记者,这是她第5次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的现场,“第3次来的时候,我的孩子还没有找到,第4次找到了,当时带着孩子也来了,祝愿还没找到孩子的家庭,能找到孩子。”这次,唐阿姨带着一大袋子的“寻人启事”牌子,在每次面对镜头的时候,她都会两手拿着四张牌子展示,“帮助还没有‘上岸’的孩子”。而她的儿子也陪着她一起。上午8时许,距离9点半宣判还有一个半小时,杨妞花已准备妥当。在酒店楼下,她和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律师接受了潮新闻记者的采访。杨妞花告诉记者,这两天其实都在不停做梦,还梦见了父亲,甚至是今天凌晨3点左右才真正入睡。她说,因为一直在和姐姐给今天的宣判设定各种假设,“会不会改判无期,还是维持死刑。”杨妞花的姐姐也同样这两天睡不安稳。
开庭前,杨妞花已做好余华英上诉的可能,“若不可避免我还需要来两次,我也相信一定会在未来,等到想要的结果。”杨妞花表示,并不知道这次余华英是否会当庭上诉,“若是她当庭上诉,我们也会上诉。”而对于诉求,杨妞花从一而终,要求余华英被重判。
至于能否在这次开庭等到余华英的歉意和后悔,杨妞花并不抱希望,“刚开始她(指余华英)还‘假装’道歉,因为她说希望能够轻判她,并且在道歉前,她的陈述几乎都是她多么不容易。”杨妞花认为,若是余华英诚心悔过,为何从不愿意主动交代拐卖孩子的罪行,“所以我们不能原谅她。”就民事赔偿部分,王文广律师表示今年增加到了900多万,虽然知道这么大的数额不一定得到法律上的全部认可,且余华英没有能力承担赔偿,但提出民事赔偿的意义在于,告诉余华英甚至拐卖者,因为他们的拐卖行导致被拐家庭的客观损失和伤害,他们应该承担这个结果。
其实在法律上,王文广也向记者介绍,《民法典》责任篇也专门规定了,“对于使未成年脱离监护人的,监护人为了恢复这种监护关系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法院应当支持。”他认为,这就是热点案件推动了法律的尽快出台。王文广更是直言,在接触余华拐卖儿童案之后,知道他们寻亲成功不容易,“但第一次来到贵阳开庭,看到法院门口这么多举着牌子的寻亲家庭,那种场面可以用震撼形容,但也让你心里不是滋味。”他说,今年3月18日,公安部也专门对打击拐卖儿童专项部署会的召开,也看到了我们公安部对打击拐卖儿童的一个信心和决心。
案情回顾
2004年,余华英在云南作案时落网。因为害怕,她隐瞒身份,化身张芸,被判8年,后减刑3年,2009年获释。
2022年,被拐女孩杨妞花报案,余华英再次被捕,她的罪恶不断被揭开。2023年9月18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公诉机关建议对余华英判决死刑。
余华英贩卖的第一个孩子竟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1岁时她与重庆男子王加文结婚,后生下一女。1992年,王加文涉嫌盗窃被抓后,余华英开始外出打工,并结识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而就是这个她的亲生骨肉,竟成了她和龚显良面对生活拮据时贩卖的第一个孩子。
辩护人:抱去邯郸的是哪个小孩?被告人 余华英:第一次就是我自己生那个娃娃。辩护人:你自己的儿子也抱去了邯郸。被告人 余华英:是的。
检察员:这个小孩你后来见到过没有?被告人 余华英:没有见过。检察员:知不知道他现在的情况。被告人 余华英:不知道,因为当时人家来抱的时候,也不讲是哪里的,他们是什么家庭也没有讲。就这样,通过中间人,他们把自己的亲生骨肉送到了河北邯郸,换得了五千元报酬,也开启了他们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罪恶之旅。而杨妞花是被余华英拐卖的儿童之一,正是她,凭借5岁时的记忆,向警方提供重要线索,是抓获余华英的关键人物。潮新闻·钱江晚报综合自潮新闻潮新闻 记者 李沐子 胡杨 戴利强、央视新闻客户端等责任编辑:袁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