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总会有遗漏,但是不要忘记点“在看”
导读:
2024年10月18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针对金融业共公布了49份行政处罚信息,分别由贵州监管局、湖北监管局、黑龙江监管局、河南监管局、德宏监管分局、汉中监管分局、襄阳监管分局和鄂州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对象为银行、保险公司和负有责任的个人。处罚事由银行:一、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授信管理不尽职二、办理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严格不到位,贷款用途不真实,贷款资金被挪用 三、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关联企业四、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保险公司:一、费用分摊不真实;虚列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二、费用分摊不真实;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合同以外的利益三、唆使、诱导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欺骗投保人;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四、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五、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缴存保证金;聘任未取得任职资格人员;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六、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七、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八、未及时为离职代理人办理执业登记注销手续九、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十、编制虚假资料,财务报销发票资金用途与真实用途不符十一、编制虚假资料,财务报销发票资金用途与真实用途不符
46个当事人以及单位被处以警告。49份罚单罚款合计人民币536.5万元。具体如下:贵州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span style="outline: 0px;line-height: 25.6px;letter-spacing: 0.544px;min-height: 0px;background-image: none;background-clip: border-box;background-posit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