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以河湖长制工作为抓手,创新工作机制,重点围绕流域水环境治理,探索建立“河湖长制+”机制,精准压实责任,综合统筹施策,推进河湖突出问题治理,强化河湖空间管控,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探索建立“河湖长制+党建”机制。姚市河、龙台河等6条重点流域建立“水环境综合治理联合党委+核心部门”协作模式,出台《议事规则》,创新制定《河流保护公约》、“红黑榜”奖惩制度等,编制流域管理年度工作方案及工作清单;构建小流域“一图二单三机制”,梳理157项问题,细化173项措施,把流域保护各项工作落实到最小单元和最细环节。

探索建立“河湖长制+检察”机制。围绕绿色发展及恢复性司法理念,就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非诉行政行为监督、公益诉讼、两法衔接等方面加强监督协作,促进解决河湖治理难题,支持、监督职能部门在河湖管理中依法行政、全面履职。2021年以来,检察院针对姚市河等流域水污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督促流域治理工作落地落实。

探索建立“河湖长制+警长”机制。设立34名县、乡河道警长,协助同级河湖长开展河湖巡查、督查等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机制,统筹解决河湖保护工作中存在的治安问题,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涉河湖违法犯罪的发生,切实维护河湖流域的治安秩序。2021年以来,查处非法捕捞渔政案件41件,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27件。  

探索建立“河湖长制+服务”机制。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专家担任姚市河等七条国省断面河流技术河长,负责从专业技术、科学、创新等方面,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河湖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补齐治水技术短板,进一步提升水环境治理水平。截至目前,技术河长累计巡查1300余次,发现解决问题1325个,点位水质监测939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