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工商联在协助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沟通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探索深化多元沟通渠道和机制,比如建立民营经济联席会议机制、民营经济圆桌会机制等,推动跨部门、多层次的协同机制和服务创新,依法依规为民营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40多年来,从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再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民营经济发展的动力不断增强。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以及“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制度性设计,为民营企业指明了奋进方向,积蓄了发展底气,提振了转型升级和坚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信心。各级工商联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在服务中心大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中体现作为。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助力加快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对民营企业来说,最重要就是公平竞争、平等对待。要全面深化政企沟通机制。发挥工商联在协助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沟通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探索深化多元沟通渠道和机制。比如,建立民营经济联席会议机制、民营经济圆桌会机制等,推动跨部门、多层次的协同机制和服务创新,依法依规为民营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要推动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联动,畅通民营经济人士意见建议反映渠道,推动涉企政策文件出台前、执行中、落实后,充分听取重点代表性企业和商协会的意见建议,增强涉企政策科学性、合理性。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民企评营商环境”工作,推动民营经济立法工作,深化“公检法司”工作机制,推动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壁垒,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在全社会构建对民营企业更加友好的环境。

坚持科技自立自强,助力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民营企业活力足、创新性强,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力军。一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支持龙头领军科技企业建立创新联合体,进一步打通科技、产业、金融连接通道。赋予民营企业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提升科技创新投入效能。二要推动科技资源力量整合。配合相关部门统筹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提高科技创新组织化协同化程度。协助相关部门健全企业技术创新政策体系,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落实。鼓励政府引导基金和国有资本投早投小投硬。三要建立创新人才培养评价体系。推动完善科技人才引育机制,鼓励支持民企依托高校全面实施联合、委托、定向培养人才行动。推动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分类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完善科技奖励、收入分配、成果赋权等激励制度。

坚持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要引导民企增强绿色发展意识。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支持商协会牵头建立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绿色创新合作机制,提高中小企业的绿色创新能力。引导企业通过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加快应用先进成熟的减污降碳技术;要完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绿色物资采购目录、供应链协同采购机制,在上下游建立绿色协同机制,共同打造绿色供应链。要推动财政政策激励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发挥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减污降碳的促进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增加绿色资产配置,帮助民营企业降低节能减排投入成本。

坚持高质量走出去,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近年来,以“新三样”为代表的新产品走向全球,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新业态在海外广受欢迎,以民营企业为代表的新主体蓬勃发展。要加强国内资源整合。搭建由重点走出去企业、相关商协会组织、跨境金融服务机构、相关专业服务机构等组成的工作平台,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共同助力“走出去”。鼓励民企与央企国企、在华外企携手联动,抱团出海;要推动海外资源联网。发挥工商联民间性优势,加强与境外友好商会、华人商会、高校联谊会之间的务实合作,探索构建全球联系网络,搭建双向投资促进网络,实现资源共享和互补,确保企业出得去、走得稳。要开展精准对接联动。搭建起多元化的联系对接平台。协同发挥政府相关部门和进出口银行、中信保等金融机构的联动作用,用好境内外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为民企走出去保驾护航。

坚持发挥商会作用,助力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商会作为经营主体最为集中的社会组织,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治理主体。要更好服务行业发展。鼓励商会严格行业自律,开展行业监测,反映行业诉求,不断提高行业话语权和影响力。加强商会团体标准建设,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更好化解劳资纠纷。健全商会调解组织,鼓励商会参与民商事仲裁,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确保社会稳定和谐;要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商会在“万企兴万村”、光彩事业、公益慈善等方面的组织带动作用,彰显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作者:寿子琪(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上海市工商联主席)

文字编辑:王慧峰

新媒体编辑:洪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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