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 邵帅

10月15日,川观新闻从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市促进市主城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3.0”版政策措施已于10月12日起施行。

据了解,本次发布政策主要聚焦供应、需求两个方面,包括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力度、调整家庭购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加快推进“好房子”建设、因地制宜推广房票安置等7条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在需求方面,备受关注的是,2024年9月28日起至2029年9月27日止,遂宁市缴存人家庭在川渝两地或户籍所在地、公积金缴存地全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再交易自住住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五年内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款总额。

“将全款购房提取频次增加到5年内可每年提取一次,目的是充分发挥公积金对居民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业管理科科长杨磊表示,支持政策覆盖面加大、提取频次调整优化,旨在进一步缓解公积金缴存人家庭购房支付压力。

此外,遂宁将加大公积金购房政策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尤其是符合遂宁高层次人才政策的借款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90万元。

在遂宁市主城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在安居区、射洪市、蓬溪县、大英县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借款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在同等条件下提高10万元。

在优化住宅供给方面,遂宁将加快推进“好房子”建设,满足高品质居住空间需求。其中,鼓励住宅项目配置更开敞、舒适的景观阳台,每套住宅飘窗、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该套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的25%,建筑的外墙外保温层、装饰面层、水箱间、人防报警间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同时鼓励新建住宅小区打造共享空间,形成复合步行系统,设置为单层有顶盖、两侧均无围护结构且顶盖宽度不超过3.9米、净高不小于3米的公共风雨连廊可以不计入容积率,不计入建筑密度。

对于企业开发,遂宁将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和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时间。科学规划增量住宅用地布局,加大低密度、低容积率的高品质住宅用地供应,合理控制商业用地、商住用地供应规模和节奏;对于土地面积大于90亩的居住用地,在拍卖出让土地成交并签订合同后,首次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出让价款的30%,其余价款按合同约定缴纳,最迟付款时间延长1年,最长不得超过2年。

自2023年12月以来,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遂宁市发展改革委、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行遂宁市分行、遂宁市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先后3次联合印发出台一系列房地产优惠政策,推动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