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 蒋京洲  范芮菱

近日,一则“老人留下7份遗嘱6份都无效”的消息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据媒体报道显示,江苏的老李在原配妻子去世以后,又续弦了张女士长期共同生活。老李和张女士共同拥有一处房产,2016年老李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由张女士一直陪伴照顾直到其去世。老李过世后,家属们因为如何继承房产的事闹上了法庭。  原来,张女士手持6份老李的遗嘱,主张继承老李在该套房屋中的份额;老李和前妻育的儿子小李不甘示弱,也提供了1份遗嘱,称老李在该套房屋中的份额应该归自己继承。

然而,法院在审理时却发现,张女士提供的6份遗嘱中有3份手书遗嘱字迹非常潦草,2份打印遗嘱无见证人签名,还有1份虽然有见证人签名,但却不符合见证人的要求;而小李提供的代书遗嘱,内容符合法定形式,且张女士未能提供足够证据反驳其真实性,因此法院认定该代书遗嘱有效。最终,法院判决房产中属于老李遗产的份额由其儿子小李继承。

那到底如何立遗嘱才能确保有效?法律上关于遗嘱的形式有哪些规定?为此,川观新闻记者邀请到了专业人士为大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