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新媒体综合报道  9月25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郝钧藩决定逮捕。

山西省忻州市委办公室原二级巡视员郝钧藩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郝钧藩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编辑:刘慧芳

校对:李丽君

审核:杨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