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广州“离婚冷静期杀妻案”今日迎来二审宣判。此前,被告人赵留超因离婚纠纷,持刀捅刺妻子周某霞致其死亡,广州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留超死刑,赵随后提出上诉。

据“南方+”客户端消息,9月2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赵留超故意杀人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赵留超因离婚纠纷,多次胁迫妻子周某霞见面解决。2023年7月20日晚,周某霞在亲友陪同下在广州市某工业园门口与赵留超见面。期间,赵留超持刀捅刺周某霞等多人,致周某霞死亡及其四名亲友受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留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赵留超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基本一致。法院认为,赵留超有预谋且当众行凶,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赵留超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部分被害人及其亲属、被告人亲属等旁听了宣判。

案发现场。图源:澎湃新闻

今年4月25日,广州中院一审宣判时通报,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留超、被害人周某霞于2011年登记结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协议离婚。2023年7月30日晚,周某霞在亲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与赵留超约定在广州市某工业园门口见面。赵留超到达后径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等人阻拦,赵留超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致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留超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赵留超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予严惩,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此前报道,结婚之后多年间,赵留超经常对周某霞实施家暴。周某霞的妹妹周梅(化名)介绍,在30天离婚冷静期的第一周,赵留超比较淡定,同意离婚,也签了离婚协议。但很快,赵留超就反悔了,不愿意离婚,甚至还为此打了周某霞。‍最终,迫于赵留超的威胁,周某霞同意见面,于是有了当天悲剧的发生。

据澎湃新闻报道,8月2日的二审开庭审理中,赵留超及其辩护人称,案发时,赵留超虽带刀前往,但并非蓄意杀人,其没有杀人故意,请求法院轻判。

对此,公诉人认为,赵留超故意杀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法院已审理查明认定。周某霞的家属表示,受害者家属无法接受,认为赵留超是为了保命狡辩。

周某霞的家属透露,今年7月,赵留超的辩护律师曾联系受害者家属的代理律师,提出赔偿8万元签订和解协议,他们回绝了。受害方家属的态度很明确,要求判处赵留超死刑,不会谅解赵留超。

来源: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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