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的公告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9月至10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总体情况;出资人职责履行情况;国家出资企业公司治理情况;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监督情况;与法律配套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等情况,以及对企业国有资产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为全面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现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

联系人:李争艳

电话(传真):0471-6601534

电子邮箱:nmgrdcjw@163.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3号内蒙古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邮编:010020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4年9月9日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董柏杰

校对:李彦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