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辽宁省葫芦岛市遭遇特大暴雨,建昌县、绥中县、南票区发生洪涝灾害,建昌县受灾严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葫芦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抗洪抢险及灾后重建各项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为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灾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

积极参与救灾工作

建昌县司法局第一时间参与到救灾工作中,局长带头参与防汛工作。各司法所闻汛而动,坚守防汛抗洪一线,承担救灾责任,展现司法行政队伍在关键时刻的担当与作为。

杨树湾子司法所

将办公场所搭建临时庇护所,安排受灾群众食宿;对接救援团队,负责救灾物资接收发放。

深入包保村屯,实地调查受灾情况。在道路打通之后,同包村领导第一时间进入村里,对村屯受灾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对接工作,第一时间了解到他们的现状,安抚其情绪,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持续有效。

娘娘庙司法所

围绕防洪防汛安全知识、注意事项及抗灾自救方法进行宣讲,提高群众在汛情面前的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了解掌握基本的防洪防汛安全常识。

部分家庭家中因暴雨被冲泡,人员被转移安置,家庭财产损失严重,号召全乡法律明白人就近在安置点对灾民进行心理疏导。

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的风险隐患管控,使其在被管理的同时也感受到关爱,全力维护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安全稳定。

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防汛抗洪为主要问题进行排查,在全乡断电断网期间,协助做好群众到乡里反映问题的解答。

老大杖子司法所

积极参与汛情信息统计工作,帮运救援物资,提供后勤保障工作。

第一时间前往明堂子等村了解汛情,及时维护老大杖子乡的社会安全与邻里稳定,积极化解水灾矛盾纠纷。

召开社区矫正人员的会议,鼓励大家一起伸出援助之手。社区矫正人员纷纷帮助装卸救灾物资,在暴雨中将温暖的力量继续传递下去。

葫芦岛市司法局驻建昌县八家子镇高家屯村工作队队员心系村民安危,及时反馈灾情。局党组马上指派工作队购买水、方便面、火腿肠等急需物资,奔赴高家屯村,分发到居民手中。两名同志不惧道路泥泞,挨家挨户了解村民家庭受灾情况,共走访入户五十余家。向村民宣传防疫知识,配合安置转移村民,对情绪低落村民进行劝导疏导。

公共法律服务助力灾后重建

公布公共法律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单位和联系电话,迅速为灾区群众搭建起法律服务桥梁。

依托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申请程序,对全市受灾群众因灾害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提出的援助申请,免于经济状况审查。

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灾区政府和群众在房屋建设、合同审查、法律文书起草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为受灾群众提供灾后重建相关保险理赔、侵权赔偿、消除相邻损害等法律咨询意见,理顺诉求表达渠道,保证灾后重建工作有序进行。

公证服务方面,提供涉及法律事实的声明、委托、证人证言、受赠、遗嘱、继承、证据保全、提存、现场监督等公证服务。

司法鉴定服务方面,提供人体残疾等级鉴定等服务。

爱心捐助情暖灾区群众

洪涝灾害发生后,葫芦岛市司法局第一时间发出号召,呼吁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行动,伸出援助之手,自愿捐款支援建昌灾区抗洪救灾及灾后重建。大家踊跃响应,纷纷慷慨解囊,主动奉献爱心。

截至目前,葫芦岛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及直属单位捐款5.2万余元,向灾区捐赠矿泉水715箱、火腿肠10箱、方便面245箱、雨衣雨鞋2箱、衣物400件、口罩6500个、胶鞋50双、馒头1200个。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广大律师积极参与抗洪救灾,有序开展捐款捐物,已捐款10万余元、捐赠各类物资120余箱。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一时间向全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发出倡议,收到捐款3900元。同时,积极筹集各类物资及时送往灾区一线。建昌县建昌镇在矫对象自发组织捐款1.3万元并捐赠物资,组成志愿者服务团队将款物送到灾民手中,同时积极参加志愿活动,做好抗洪救灾工作。

文章来源 | 法治辽宁

编辑 | 夏好

司法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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