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7日消息,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胡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胡强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胡强出生于1962年3月,河北枣强人,长期在江西省财政厅工作,2010年9月任厅长,2018年1月升任副省长,2022年1月补选为省政协副主席,2023年1月卸任。

今年2月21日,胡强官宣被查,今年8月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胡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提供帮助,搞权色、钱色交易;

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执纪执法活动;

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