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观察 周梦颖

日前,泸州市泸县人民法院、合江县人民法院与重庆江津区人民法院、永川区人民法院,共同签订了2份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服务保障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1+8+N”司法联动工作机制》和《泸永江古镇古村落集群一体化司法协作保护实施方案》。

此次三地四家法院所达成的合作范畴,主要围绕在工作统筹协调、跨域诉讼服务、矛盾纠纷联调、法律适用统一、营商环境优化等多个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为提升区域一体化司法水平,近几年以来,川渝两地法院多形式、多途径加强司法联动,如建立司法一体化联席会议、跨域诉讼服务机制、“一站式”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等,提升协同处置的能力。在此基础之上,这次的合作又被进一步拓宽:品牌特色打造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打造被首次放进三地法院的整体协作内容中。

据了解,根据实施方案,三地法院将建立“一条龙”历史文化保护机制,依法做好巴渝历史文化遗产司法协作保护。同时,注重将自然生态与人文生态保护相结合、把司法保护古镇古村落与助力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通过能动履职的鲜活事例体现一体推进司法协作保护与历史文化传承发展的生动实践,确保三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签订框架协议后,为了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我们明确要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工作机制落实,各业务部门分系统、分层级、分区域加强对口联系,建立日常联络、事项办理、结果反馈等联动机制,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渠道协作配合格局。”泸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刚表示,将以此次司法协作为契机,全面融入、主动服务,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助力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1+8+N”司法联动工作机制落地落实,找准跨域司法协作的着力点,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