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倩 陈思羽 川观新闻记者 陈秋吉

7月4日上午9时,巴中市南江县林业局接到群众电话称,在该县朝阳广场附近发现2只野生动物。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经鉴定,该动物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赤麂,其中一只赤麂经救治无效死亡,另一只赤麂身体无明显伤痕,精神状态良好,符合野外放生条件。

随后,南江县林业局野保工作人员将其中一只赤麂死体进行无害化深埋处理,另一只符合放生条件的赤麂带至生态条件良好的南江县大江口国有林场,将其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是指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近年来,随着南江县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的加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和自觉性明显提高,今年已累计救助放生野生动物24起。

(视频素材由南江县融媒体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