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任命茅仲华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公开资料显示,茅仲华,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江苏兴化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曾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于2021年2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开资料

编校:余国思、董佳兴

编审:张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