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市医保中心6月25日发布消息,7月1日起,我市医疗救助对象在7月1日(含)后,办理异地住院就医手续的,可实现医疗救助直接结算。该政策的实施,旨在进一步优化医疗救助服务流程,减轻参保人员经济负担,提高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率。

该政策适用于参加太原市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太原市医疗救助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就医(含跨省异地住院和省内异地住院,下同)时发生的符合医疗救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纳入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的医疗救助对象在异地住院就医时,医疗救助支付比例不降低,执行参保地同等待遇水平。

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就医时,要确保所选医疗机构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就医时,要主动提供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结算时,医疗救助费用实行直接结算。

近期热点

▶@大学生 暑期实习实训开始报名啦!

▶金湘军在晋创谷·太原和山西电子科技学院调研

记者:刘涛

责编:雷永莉

编辑:罗琳

检查:胡孟颖

▼ 打开名片关注

本微信平台所发布的文章,除标注【原创】外均属网络转载,不代表本微信平台观点,如有不妥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 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351-8222094 举报邮箱:tyrbsjb@163.com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并州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