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已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展开
医保待遇有何变化(政策解读·问答)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已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展开,有群众担心医保待遇会有变化。医保支付方式怎么改?对参保人有什么影响?围绕群众关切的问题,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做出了解答。
支付方式改革的目的绝不是简单“控费”
问:有人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因为医保基金没钱了,要控制费用支出。这一说法有根据吗?
答:医保支付方式是医保经办机构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的具体方式,包括按项目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不同方式对临床诊疗行为有不同的引导作用。我国先后启动DRG(按病组)和DIP(按病种分值)付费支付方式试点。到去年底,超九成统筹地区已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改革后,改革地区住院医保基金按项目付费占比下降到1/4左右。
需要说明的是,支付方式改革的目的绝不是简单的“控费”,而是引导医疗机构聚焦临床需求,采用适宜技术因病施治、合理诊疗,避免大处方、滥检查,更好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改革后的支付标准随社会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变动等适时提高。每年,医保基金支出都维持增长趋势,并高于GDP和物价的增幅。
从未出台“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之类的限制性规定
问:这几年,在一些地区,有患者住院2周后被要求出院,再重新入院,说是支付方式改革后有规定“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这是怎么回事?
答:国家医保部门从未出台“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之类的限制性规定。2022年,国家医保局还专门印发《关于全面排查并取消医保不合理限制的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全面深入排查对医疗机构的不合理限制,存在问题的地方已完成清理。
“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的情况,可能是部分医疗机构为了完成“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等考核指标,设置比较粗放的管理措施。对于将医保支付标准的“均值”变“限额”,以“医保额度到了”为理由要求患者出院、转院或自费住院等情况,我们坚决反对并欢迎群众举报,将予以严肃处理。
符合条件的新药新技术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问:按病种付费模式下,医疗机构添置新设备或给患者使用价格高的新药,会不会产生成本压力?医务工作者看诊过程中使用新药新技术“花超了”,绩效收入会不会受影响?
答:个别地区个别医疗机构出现这样的问题,不是支付方式改革的初衷。相反,为支持临床新技术应用、保障重病患者得到充分治疗,支付方式改革中还引入了相关规则,如符合条件的新药新技术可不纳入病种支付标准的“除外支付”规则,显著高于病种平均费用的重症病例“特例单议”规则,这些都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请广大参保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放心。
医疗问题非常复杂,医疗领域技术进步也很快,医保支付政策肯定有与医疗实际不匹配、落后于临床发展的地方。为此,国家医保局正建立面向广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意见收集机制和DRG/DIP分组规则调整机制,以医务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客观发生的医疗费用数据为基础,对分组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的调整完善,定期更新优化版本,充分回应医疗机构诉求,确保医保支付方式的科学性、合理性。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确保医保支付方式的科学性、合理性。
了解了,关注一下吧
看不懂
变化开始了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影响患者就医治疗,以前我就遭遇过住院时间不超过15天的尴尬,老伴是慢性病,两周内根本解决不了,医院催着出院,说是医保不能报销,我求医生才勉强留下来,只是医生的脸色不好看,我也只有忍气吞声,为了亲人治病。
国家医保的这次支付方式改革本质还是为减少老百姓负担,可如何将医院各种花式算计合理控制,让老百姓利益得到长期合法保障是一个长期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