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南京一网民发帖称,他在骑自行车时因没有牌照,被交警罚款50元。交警出具的罚单显示,他被处罚的原因是,4月9日在南京市中山路驾驶应当登记但未登记的非机动车上路,处罚单位为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队。这位网民此后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交警方面已当面与他沟通并已退款,处罚的撤销程序也正在进行。

4月24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文回应称,经查,4月9日17时46分,该局民警在中山路长江路路口执勤时,发现当事人王某逆向骑行自行车,对其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处罚,并对其无牌上路行为予以罚款50元处罚。

按照2024年1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行车不再属于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上路无需上牌。据此,已撤销针对其骑行无牌自行车上路行为的处罚决定,并对当事民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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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南京交警、极目新闻(记者:丁鹏)

编辑:康杰

审核:路双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