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人人享有在自媒体平台表达自我的权利,但也极易突破法律尺度,图一时之快、泄一己之私,对他人造成名誉损害、人身攻击和精神创伤,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近日,山东济宁嘉祥公安依法处理了一名为泄私愤,通过泄露他人信息实施网络暴力,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人。

  案件回顾

  警察同志,我要报警!这两天,我接到许多莫名其妙的男士给我打电话骚扰我!问我约会吗?严重干扰了我的生活…

  您别担心,我们马上帮您调查……

  你看!又是陌生来电!

  没事,我来接…

  经调查,原来赵某某在1月底因交通事故和报警人王女士产生赔偿问题,发生纠纷。赵某某对结果不满,为泄愤就冒充女子“丽丽”在一交友微信群内发布约会交友需求信息及王女士的电话。

  此举导致很多人给王女士打电话要求约会,严重干扰了王女士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对其精神造成影响。 

  目前,赵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拒绝网络暴力,依法、依规文明上网,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对造谣诽谤、谩骂侮辱、侵犯隐私等突出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惩处。

  图片 | 网络截图

  素材 | 山东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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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罗玉龙
责编:孙琪 审核:任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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