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王国平
3月30日,四川天府新区召开公园城市建设创新发展大会。 会上,四川天府新区相关负责人解读了《支持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并发布了《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规划管理创新规定(2024)》。
记者注意到,天府新区在此次大会上,不仅与各界专家探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践路径,还刻画出公园城市“诗意栖居”的美好画卷。
新“十二条”出台
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为更好支持推动建筑业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基于此前措施,此次天府新区制定出台了新的《支持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建筑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2021年8月,天府新区首次出台了支持建筑行业发展的八条措施,取得不错成效:建筑业总产值由2021年的120亿元增至2023年227亿元、增长88.3%;增加值由70.6亿元增至88.5亿元、增长25.3%;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由9家增至16家,税收由14.2亿元增至20.1亿元,增长41.5%。

此次《措施》旨在通过“引进来”“走出去”“奖励激励”等系列政策支撑,积极引导新区建筑业在优质企业聚集、加强人才培育、晋升企业资质、高精尖项目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着力构建专业覆盖宽、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的产业体系,努力实现建筑业产值、税收的双提升。
比如,“对迁入年度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区外企业,分别给予6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区年产值(营收)达到要求的企业将授予建筑业龙头、骨干、优秀企业称号”“ 政策表彰和奖励突出贡献人员”等。
与此同时,天府新区还将围绕推动《措施》落地落实,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持续在要素保障、行政审批、企业服务等方面用情用力,支持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度难关、促发展。
会上,中建二局(四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交二航局(成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被天府新区授予2023年建筑业优秀企业称号。
《创新规定》发布
为公园城市建设注入新动力
2023年10月1日,《四川天府新区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中明确天府新区要突出公园城市规划建设,建立健全公园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标准体系。
在这一要求下,《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公园城市规划管理创新规定》(以下简称《创新规定》)应运而生,并在此次大会上发布。《创新规定》完整总结了天府新区成立十年以来的开发建设经验,吸纳六年来公园城市实践创新成果,并进一步完善提炼了近年来天府新区在先行先试形成的宝贵规划建设经验。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创新规定》共计6章、33条,从四个方面刻画公园城市“诗意栖居”的美好画卷。
在公共环境方面,倡导将生态廊道、社区绿道等优越的生态资源引入城市组团、公园社区、小区内部,实现“推窗见绿、出门见景”;在城市风貌方面,立足“细微之处皆风景”,鼓励对街区界面、第五立面、立体绿化、城市色彩等进行精细营造,实现“各美其美、相得益彰”;在建筑功能方面,大力推广底层架空、绿色建筑、全日照住宅等具体举措,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宜居生活空间的殷切期待;在管理制度方面,推动“行政决策”与“总师制度”双向并行管理模式,聘请6位总师领衔指导,为公园城市“一张蓝图绘到底”提供制度保障。
“《创新规定》的发布执行,将为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注入新的机会和动力。”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上述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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