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邵明亮
3月25日,川观新闻记者从四川省河湖保护和监管事务中心获悉,近日省总河长办公室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千江万河清理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目前专项行动已经启动。
根据通知要求,我省将对纳入四川省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的万余条(个)河流、湖泊、水库,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全面清零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以下简称“四乱”)存量问题,坚决遏制河湖库“四乱”增量问题,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河湖水域岸线全链条监管,推动全省河湖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大提升,全力保障河湖安澜,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例如,在“去存量”方面,省总河长办公室要求对2018年以来通过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水利部(含流域管理机构)移交,省级遥感图斑核查、河湖长制暗访和进驻式督查,自查自纠、群众投诉举报等发现的河湖“四乱”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回头看”,认真查找是否存在虚假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反弹等问题。
从今年4月1日起,专项行动将进入全面摸排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省总河长办公室要求各市(州)迅速开展全覆盖问题摸排,建立问题台账,并于4月10日前将问题全部录入四川省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与此同时,要对严重影响防洪、威胁工程安全的“四乱”问题,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必须在汛前(5月1日前)完成整改并销号。在今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各市(州)要持续整治“四乱”台账内问题,并强化动态排查整治,12月底前台账内问题要完成整改销号。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河湖长制省级考核,因推进不力被通报、约谈或挂牌督办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扣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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