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24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全文如下

  ↓↓↓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8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壮族三月三”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11日至1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编辑:吕冰心

  审核:张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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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徐登林
责编:张运骄 审核:赖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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