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蒋京洲

近日,四川省地方志办印发《关于推进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20条工作措施。提出鼓励编纂即时性记录产品,逐步建立起“月度微记录,本年度记录,次年编纂年鉴,每五年纪事”的全时序、多样化年鉴编纂体系。

《意见》要求,要夯实存史修志主业,记录四川发展历程。认真总结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积极推动第三轮修志工作。围绕重要历史节点、重大历史事件编纂专题志书,鼓励各地各部门编纂专题特色志鉴,忠实记录本地党委、政府大力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推动改革发展稳定民生的奋斗历程和重要成就。

此外,《意见》还要求做好古蜀文明、三国文化、三苏文化、蜀道文化、农耕文化等开发利用,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宣传。同时进一步深化方志开发利用,服务治蜀兴川大局。加强资政辅治,开展资政研究,建设“智慧方志”,服务科学决策。助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服务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服务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深入挖掘当地历史文化资源、红色文化资源,做好本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和宣传推介,开展地情短视频拍摄,深化推进名志文化工程,推动文旅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