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帅 川观新闻记者 王培哲
12月11日,宜宾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推进大会暨民族团结进步表扬大会在宜宾市委党校召开。大会表扬了59个模范集体和97名模范个人,目的是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鼓舞各族干部群众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宜宾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推进大会暨民族团结进步表扬大会现场。 邵帅 摄
近年来,宜宾市各级各部门和各族干部群众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涌现出一大批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为宜宾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宜宾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推进大会暨民族团结进步表扬大会现场。 邵帅 摄
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宜宾市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还命名了58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为第二批宜宾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并在会上进行了颁奖。

宜宾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推进大会暨民族团结进步表扬大会现场。 邵帅 摄
会上,模范集体和个人获奖代表还作了交流发言。“作为‘索玛花开精准服务队’的队长,我很荣幸成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来自屏山县夏溪乡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立罗日良在作为获奖代表上台发言时表示,“索玛花开”服务队一直致力于基层民族事务治理,今后也将继续坚持完成任务,全面提升地方基层民族事务治理能力。

宜宾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推进大会暨民族团结进步表扬大会现场。 邵帅 摄
据了解,宜宾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近年来不断取得成绩,兴文县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4个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全域成功创建省级示范县。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创建41个省级示范区示范单位、1个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
宜宾市委统战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获奖模范集体、个人和被命名的单位以此次表扬大会为契机,继续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提质增效,推动新时代宜宾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