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23年11月30日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今天上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民警郭洁芳受贿一案。郭洁芳2000年3月外逃,2023年6月10日从境外回国投案,是党的二十大以来首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3年至2000年,被告人郭洁芳伙同其丈夫同案人张林生(已判刑),利用张林生担任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广州市交通安全技术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487万余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郭洁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郭洁芳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郭洁芳的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本案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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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回来了,刑也判了,可钱能追回来吗?
在外不好混,钱财已用尽。无处再安生,不得不投案。
跑不掉的
受贿人能主动认罪、悔罪是值得高兴的事情、希望你好好的向组识交待、争取宽大处理。
依法处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