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永在论坛上发言。摄影 黄潇)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是区域竞争的重要“软实力”,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为进一步激活四川省现代化发展新动能,2023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对标先进地区,找准和下决心解决四川在营商环境上的突出短板”。优化营商环境,要分别从如何提升民营市场主体活力、如何增强外资企业发展信心、如何激活发展新动能三个主要维度着手。要以问题意识来找问题,目前来看,在市场主体活力、企业发展信心和发展新动能上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问题表现

首先,民营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亟待提升。近年来,民营市场主体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支撑民营经济蓬勃发展。2022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突破3万亿元,超过全省GDP比重半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1.3%,成为推进四川省现代化的主力军。但同时也应注意到,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尚存一些短板,制约着民营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包括民营经济整体发展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总体发展空间还有待进一步扩展;民营经济的运行成本还有待进一步压缩。

其次,外资企业发展信心亟待增强。近年来,外资企业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推外商投资有序攀升。2022年,四川外商直接投资(FDI)规模35.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30.3亿元,同比增长5.2%,规模创历史新高、居中西部第一。但同时也应注意到,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尚存一些短板,包括针对外资企业的法治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健全,针对外资企业的服务优待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针对外资企业的监管效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第三,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亟待突破。近年来,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持续深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渐趋成熟。营商环境改革围绕市场主体、法治保障、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创新推进,以创新思维引领改革发展,以创新机制降低改革成本,以创新手段提高改革绩效,以创新模式激发改革动能。但同时也应注意到,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尚存一些短板,包括营商环境优化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营商环境优化方式手段有待进一步创新,区域营商环境优化合作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对策建议

为进一步激活四川现代化发展新动能,必须聚力补足四川在营商环境上的突出短板。一是要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有效提升民营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二是要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化环境,不断增强外资企业发展信心;三是要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有效提升民营市场主体发展活力。面向四川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要坚持问题导向、善用系统思维,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有效提升民营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一是加强系统谋划,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方面,要站在全国的高度谋篇布局,点对点找出在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上同先进地区的差距所在,积极学习先进地区优化民营市场主体营商环境的经验,结合四川实际变通套用。另一方面,要站在四川全域的高度整体部署,点对点把握省内不同市县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具体情况,以总方针为指导实现差异化落实区别化推进。二是加强政策支持,扩容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在《四川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升行动方案》搭配《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1+2”民营经济政策总框架下,破除制度藩篱,细化“两张清单”,为民营市场主体入市融资、降本减负、市场拓展提供制度支撑,使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越来越好、发展空间越来越大。三是加强服务效能,降低民营经济运行成本。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更大范围、更多事项上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切实帮助民营市场主体解决心头之难,让企业多动嘴少跑腿,使部门多办事少设槛,促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办事便利化,降低市场主体的办事成本,优化民营经济的运行环境。

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化环境,不断增强外资企业发展信心。面向四川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要坚持问题导向、善用法治思维,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化环境,不断增强外资企业发展信心。一是强化法治保障,稳定外资预期。坚持法治化原则,贯彻国家法律条例,优化地方性法规,依法管理外资企业。均等外资进入机会,降低外资进入门槛,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从法律层面保障外资企业享有公平使用资金、劳动等生产要素和用水用电用气等公共服务资源的权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二是强化服务优待,加大外资吸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要把优质存量外资留下来,还要把更多高质量外资吸引过来”。更好发挥外资工作专班机制作用,深入开展外商投资服务专项行动,优化省、市、县三级协调服务长效机制,做好外资企业服务工作。同时,加大外资外贸支持力度,对标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推进投资便利化和贸易便利化,鼓励和促进外商在川投资。三是强化监管效能,护航外资参与。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外资监管系统,构建完善外资常态化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手段,持续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

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面向四川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要坚持问题导向、善用创新思维,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围绕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主体培育、要素保障、政企沟通、环境评价等重点领域创新营商环境优化体制机制,落实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任务,支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补齐民营企业发展短板,提振外资企业发展信心,营造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的良好营商环境。二是创新方式手段,助推服务监管水平不断升级。围绕知识产权保护、监管执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创新营商环境优化方式手段,推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营商环境优化领域的应用,构建数据共享、并行审批、联合现勘的政务服务系统,打造信息化、智慧化、精准化的市场监管平台,一体化提升政务服务与市场监管治理效能。三是创新合作模式,促进区域营商环境协同优化。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协同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推动更多“川渝通办”事项落地可办;协同推进市场准入一体化,完善市场准入“异地同标”便利化服务机制;协同推进综合监管一体化,进一步破除行政壁垒、区域分割,助力双城共建高标准市场体系、共创一流营商环境,激活区域发展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