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高敬

9月初,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安全专家、川报民情热线(028—96001)记者组成的“住建安全在行动”暗访小组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的方式,直奔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现场,走访自建房的安全情况。


暗访组发现,在该镇春和路上,一座D级危房仍在使用中,更让人吃惊的是,该危房竟紧邻一所有近百名学生的幼儿园。


视频制作 陈馨一

现场

D级危房紧邻幼儿园,房屋如果垮塌可能危及孩子

暗访组到达永和镇的当日,正值开学季,在该镇春和路上,金贝贝幼儿园里很热闹,近百名小朋友已经回到了幼儿园,开始新学期生活。但一墙之隔,春和路57号,却是一座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更让暗访组吃惊的是,这座危房仍在作为一家汽车修理店使用。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墙体开裂、门框已经发生严重扭曲的房屋处摆放着洗衣机及炉灶碗筷等生活用品。房屋产权人,同时也是汽车修理部的经营者说,有时自己会住在这所危房中。

“房屋看起来存在较大的垮塌风险。”中电投工程研究检测评定中心有限公司的房屋安全专家涂冲在现场观察后,介绍当前的危险所在。“这座建于1985年的房子,原本使用120毫米厚的蒸压灰砂砖砌成的墙体本来就不够牢固,现在又由于地基下沉造成墙体多处严重开裂和倾斜。”


按照规定,在被鉴定为D级危房时,经营主体就应当搬离危房,并在周边设置硬质围挡和封控警示,提醒路人不要靠近。

但在这栋随时可能垮塌的D级危房周边,暗访组没有发现任何安全警示标志。暗访组专家认为,一旦该房屋发生垮塌,不但房屋的经营使用者面临人身危险,而且墙体倒塌也会给隔壁幼儿园的建筑带来冲击和安全隐患,可能危及孩子。

整治

立刻搬离,对危房进行打围

对于暗访组发现的问题,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22年9月该房屋被鉴定为D级危房起,先后三次对该房屋张贴封条,但均被产权人撕毁。接下来,他们会进一步协调经营主体搬离,并在危房周边安装围挡。同时,对同类危房进行排查,加快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针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厅房管处相关负责人提醒,各地要坚定不移坚持“生命至上”,压紧压实安全责任,严守“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等工作要求,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使用、隔离打围等措施,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同时,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加快完善“一栋一策”整治方案,实施分类整治,尽快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员绝对安全。

据了解,记者发稿前,金口河区住建局联合永和镇政府已对该栋房屋进行打围,并张贴警示标识。


对多次撕毁封条之举应依法追责

川观新闻评论员 张杨

摇摇欲倒的房子,被鉴定为D级危房,这样的房屋本就应该整体拆除,但永和镇的这座D级危房,不但没有拆除,反而还被用作经营,隔壁还是幼儿园。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危房周围没有任何安全警示,该房屋的封条还三次被产权人撕毁。我们不禁发问,这样无视国家法令、将安全置若罔闻的行为,为何当地相关部门不及时制止或加以处罚?

封条是国家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部门对应当依法查封的物品进行查封的标记,具有公示和限制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行为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私自撕毁封条要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犯罪。诸如此类案例不胜枚举,如2019年广西南宁就有4名女子擅自撕毁房屋封条被拘留10日。

撕毁封条的行为一次都是违法,更勿论三次之多。这样挑战法律的权威,还将D级危房用作商业用途,当地相关监管部门为何会容忍如此行为?虽然尚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但涉及安全的再小也是大事,不可一再纵容。

笔者认为,目前该镇政府虽已对该栋房屋进行打围,并张贴警示标识,但对相关人等多次撕毁封条之举,如果证据确凿的话,应当依法追责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