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德阳市旌阳区纪委监委在查办一起砂石开采违法违纪案时,涉案人员态度不端正,不配合组织审查,拒绝交代违纪违法事实,给案件查办和部分案件事实定性带来一定困难。该区通过提前介入审理,为专案组提供审理意见,成功锁定一起关键的违法犯罪事实,顺利推进全案办理。

早前,旌阳区纪委监委出台《提前介入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案件审理“关口前移”,即案件审理部门在正式受理本级纪检机关审查调查部门所移送的案件之前,于案件审查阶段对案件的事实、证据进行初步审核的一个工作程序。

通常来说,案件审理室是在审查调查部门对违纪违法案件审查、调查结束后再进行审理,而提前介入审理是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工作方法。针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性质认定分歧较大的案件,以及对案件处理时间要求较为紧迫的案件,审理室进行提前介入审理。

在提前介入审理工作中,审理室对审查调查部门已经获取的证据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出进一步补充、巩固、完善证据的工作建议;对案件事实和性质认定、纪法适用以及涉案财物处置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后续审查部门及专案组办案提供规范指引。

“审理室进行提前介入审理,摸清一线情况、积累一手素材,以工作建议、查办指引等方式实现对办案规范指引,从而更有力推动审查调查部门从源头上保障案件质量。”旌阳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易伟表示,下一步旌阳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强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以高质量的案件审理工作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谭江陵 陈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