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内容如下。

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把乡村建设摆在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坚持“尊重规律、稳扎稳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保护、体现特色,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建管并重、长效运行,节约资源、绿色建设”的原则,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突出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基本补齐,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大幅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一批具有辐射带动能力的中心镇(村)加快建成,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三)扎实推进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在县域片区划定的基础上,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4大任务,高质量高标准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到2023年6月,全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可根据实际合理安排);到2024年12月,有条件、有建设需求的村应编尽编村规划。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细化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科学合理确定城镇开发边界。因地制宜布局农村居民点,新建农房要顺应原有地形地貌和自然形态,不随意切坡填方弃渣,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塑造山水田园与乡村聚落相融合的空间形态。发挥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指导约束作用,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机制,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

(四)实施农村道路建设提升工程。以实施拓直连、促融合、保安全、强管理、提养护、优服务、扩示范为重点,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到2025年,80%以上县(市、区)创建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50%以上市(州)创建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产业路旅游路建设,推动交通与农业、旅游、美丽乡村融合发展,到2025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县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国家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通四级双车道及以上公路。推进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和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到2025年,实现全省30户及以上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达65%以上,撤并建制村与合并后的新村委会全部实现直连直通。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道或错车道建设。推动专群结合、有路必养的农村公路养护机制建设,鼓励村集体和村民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推进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2023年实现所有村道危险路段安防设施基本覆盖。巩固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打造一批“金通工程”样板县。

(五)实施农村水利建设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防洪工程建设,完善管理维护机制,提升防汛抗旱能力。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及监测设施建设,开展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防范水库垮坝、江河洪水、山洪灾害等风险。加强农村供水保水能力建设,提升灌溉服务能力。巩固农村饮水安全成果,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加快推动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大力推进乡村水务,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城镇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到2025年,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6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

(六)实施农村清洁能源提升工程。针对不同发展区域、发展阶段、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建设现代农村电网,推进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推动农村供电服务现代化,推进大数据、“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与用电服务在农村融合应用。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稳步发展沼气工程种养循环利用项目。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低碳村建设,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可持续发展。加快城乡燃气协调发展,积极推进燃气管网向乡村延伸、向农村用户拓展。

(七)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聚焦农产品“最初一公里”,围绕“川字号”优势特色产业的产能产区分布,因地制宜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低温处理和产后减损。开展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围绕服务产地农产品集散和完善销地冷链物流网络,推进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建设,打造高效衔接农产品产销的冷链物流通道网络。完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心镇农贸市场。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完善农村商业体系,改造提升县城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商贸中心,改造提升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深入开展“交商邮”合作,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提高农村物流配送效率,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川货寄递”。到2025年,全省布局合理、覆盖广泛、衔接顺畅、功能集成的县域商业体系基本形成。

(八)实施数字乡村建设提升工程。推动农村基础设施信息化升级,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4G网络深度覆盖,推进5G网络向有需求、有条件的乡镇及行政村延伸。推进全省广播、有线电视网络和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实施新一代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快物联网、地理信息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普及智能设备,推广远程教育、远程医疗、数字金融等信息服务。深入实施“电商进农村”行动,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强化数字农业农村建设,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建设四川数字“三农”大数据信息平台,布局“天空地”一体化农业生产物联网监测系统,精准监控土壤墒情、作物苗情、病虫害情、自然灾情,提升农事规划、农机装备、改良育种、销售配送数字化能级。推进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数字化。建设“四川科技兴村在线”平台,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科技服务体系。深入实施“雪亮工程”。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举办数字乡村创新设计大赛。

(九)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加快补齐乡村综合服务设施短板,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一体规划建设。加快推进完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基层应急广播体系,推动农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提供灾情预警应急广播、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宣讲等服务。健全乡村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加强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推动供销合作社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合作,形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合力。

(十)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全省农村自建房安全专项治理,压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农村房屋安全使用。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新建房审批流程。以农村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为重点,完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省直有关部门统筹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验收到使用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提升防火防震防垮塌能力。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

(十一)实施乡村教育提升工程。围绕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统筹推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健全政府、家庭、社会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和依法控辍治理机制,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深入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补齐基础教育短板,加快提升乡村教育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启动实施高中教育强基工程,继续支持高中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推进县域普通高中建设。深入实施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和“一村一幼”项目,推动民族地区教育提质增效。完善职业教育贯通培养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结合乡村振兴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发展农村特殊教育,加强农村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和师资队伍建设,规范送教上门,保障农村残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十二)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提升工程。提高乡村医疗卫生发展水平,重点提高乡镇卫生院的一般常见病诊疗水平和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水平。扩面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依托中心镇卫生院建设一批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标准的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实施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建设计划。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优化村卫生室设置,持续开展乡聘村用、乡派村驻及巡回医疗等工作,加快提升村级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持续开展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工程。稳妥建立规范、高效、安全的困难群众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重点人群参加居民医保数据排查比对,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功能,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健全数据交换和动态监测预警分析机制,稳步提升门诊统筹保障水平,稳妥有序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对困难人群继续实施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规定比例予以报销。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和作用,开展中医强基层“百千万”行动,加强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村卫生室中医阁、县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为重点的“一馆一阁一基地”建设。

(十三)实施农村“一老一小”和残疾人服务提升工程。优化孤寡老人服务,全面启动失能老人照护计划,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布局,建立健全县乡村相衔接的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县级失能特困人员养护院建设,实现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和应护尽护、社会失能老年人需托尽托。推进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应养尽养。全面推广村级互助养老服务,打造村级互助养老点,满足农村老年人基本养老需求。充分发挥乡村老年社会组织作用,大力培育老年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服务队伍。探索建立“慈善+农村养老”模式,强化对农村特困老人、留守老人、失能老人的关爱巡访。实施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改造工程,完善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阵地网络,到“十四五”时期末,实现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全覆盖,镇村两级未成年人保护站点及工作专干有效配置落实并发挥积极作用。完善农村养老助残设施,健全农村精神康复服务体系,支持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基层服务机构为精神障碍人员提供精神康复服务。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全面落实低保边缘家庭重病和重残人员“单人保”、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十四)实施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乡村数字文化建设行动,推进乡镇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和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建设。优化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点布局,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数字电影院、农家书屋、乡村“复兴少年宫”、乡镇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等乡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开展魅力乡镇竞演、全省群众广场舞展演、“百城千乡万村·社区”系列赛事活动等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推动党报党刊、文艺小分队、主旋律电影等进农村、进院落,常态化推进戏曲进乡村。开展农村优秀传统民俗、民间技艺、餐饮文化等挖掘、保护、传承工作。支持因地制宜建立乡村(社区)博物馆,持续开展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推动乡村石窟文化公园(景点、微景观)建设。

(十五)实施农村厕所、污水、垃圾、家庭卫生治理工程。接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以县域为单位科学编制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建立健全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支撑服务、建设管护、问题发现处置和督促激励等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干旱、寒冷、高海拔地区农村卫生厕所适用技术模式探索试点。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提炼农村厕所革命典型案例经验并在全省推广。科学布局和建设农村公共厕所并加强管理。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平原、山地、丘陵及缺水、高寒、生态敏感等典型地区开展治理试点,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模式,逐步实现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以片区中心镇(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支持供销合作社扩大农村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网络覆盖面。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模式。持续实施“青春志愿·靓在乡村”志愿服务项目。深入开展“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个人、家庭、公共环境卫生。

(十六)实施村庄清洁整治提升工程。扎实开展以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村内河渠沟塘、畜禽养殖等农业废弃物,改造农村户用厕所、改变影响农村环境不良习惯,提升村容村貌为重点的“三清两改一提升”村庄清洁行动,着力拆除残垣断壁,清理私搭乱建、乱铺乱接,整治农村户外广告。突出清理死角盲区,促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村庄清洁日等,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小微湿地保护修复,推进森林村庄建设。深入推进乡村旅游目的地、乡村旅游重点镇(乡)重点村、天府旅游名镇名村建设,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十七)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继续实施畜牧大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立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社会化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持续推广水产生态养殖、健康养殖模式,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和循环利用,强化技术研发与典型示范。选取畜禽标准化示范养殖企业、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探索实施兽用抗菌药物减量化使用和排放治理试点。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鼓励使用可降解农膜,完善农田残膜回收利用体系,推广农膜减量替代技术模式。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

(十八)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深入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开展“担当作为好支书”选树工作,推动村干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干事创业。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做到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推动各级党组织通过驻村工作有计划地培养锻炼干部。加大在青年农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强化县级党委统筹和乡镇、村党组织引领,加大扶持力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完善村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全面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定期健康体检、离职生活补助制度,有序推进活动阵地提档升级,引导村干部安心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残协等组织,使农村各类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发挥作用。

(十九)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和引领力。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普及科学理论,宣讲形势政策,满足群众文化需要。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统筹推进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5项任务,打造高质量、有实效的志愿服务项目。统筹推动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发展,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建设。到2025年,县级以上文明村和文明乡镇占比分别达到60%、75%。

(二十)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精准化、精细化网格化管理服务,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推动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围绕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体系,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前端防范、多元化解。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网络,强化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服务质效。加强乡村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县级社会工作总站—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村(社区)社会工作室”县域三级社会工作服务网络,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服务组织化、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及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一约四会”等机制,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随礼泛滥、封建迷信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农村殡葬设施建设,整治散埋乱葬问题。推广“文明积分”等典型做法,推动移风易俗。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通过环境营造、资源链接、特色服务、场景呈现等方式,引导搬迁群众更好融入新生活。

三、健全乡村建设推进机制

(二十一)建立专项任务推进机制。牵头的省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一项任务制定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落实推进责任,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各地要细化措施,强化政策衔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防止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

(二十二)建立项目库和清单管理机制。以县为单位,建立完善乡村建设项目库。县级政府统筹协调推进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乡村振兴部门负责项目库建设组织实施工作,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业务归口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具体指导、推动项目库建立工作。加强项目论证,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负面清单”,实行动态调整,防止形象工程入库。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按照近细远粗、分步建设的原则,按年度确定建设任务,科学制定任务清单,构建省级统筹、分级负责、任务衔接、权责清晰的乡村建设任务清单体系。各级乡村振兴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编制乡村建设任务清单,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十三)建立完善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作用,深化村级民主决策实践和议事协商实践,引导农民参与到乡村建设项目谋划、建设、管护的全过程。推动将乡村建设作为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重点支持内容。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慈善力量等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大力培育乡村振兴类社会组织,开展“蜀公益·哺桑梓”等品牌项目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在加强基层治理、提供公共服务、助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方面发挥作用。针对经营性建设项目,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切实发挥运营企业作用。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施行简易审批。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充分吸纳当地群众参与乡村建设。

(二十四)建立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深化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编制责任清单,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免收容(需)量电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购买第三方服务。

四、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

(二十五)强化乡村建设投入保障。用好中央财政支持政策,省级财政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积极支持乡村建设。各级政府要将乡村建设作为支出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申报地方政府债券。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可按规定统筹安排支持乡村建设。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

(二十六)强化乡村建设金融保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支持乡村建设。积极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稳妥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因地制宜推出符合乡村建设需求的区域性、专属性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推动金融科技和数字化技术在涉农金融领域的应用。探索银行、保险、担保、基金、企业合作模式,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

(二十七)强化乡村建设用地保障。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探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宅基地整理和工矿废弃地、闲置宅基地复垦等,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可用于支持乡村建设。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按部署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所需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单列,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年底实报实销;当年保障不足的,下一年度优先保障。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

(二十八)强化乡村人才保障和技术标准支撑。统筹实施一批人才招引、定向培养、在职培训、人才援助、人才激励等方面的重点人才项目,加强乡村建设一线人才考核招聘,推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制度,推动人才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基层治理一线集聚。深入推动教育人才、医疗人才、科技人才“组团式”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牵引带动补齐乡村建设突出短板,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带动发展一批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一批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先行村。大力开展“科技下乡万里行”活动,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养和管理,支持和引导企业家、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提供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持续提质扩面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支持各市(州)、县(市、区)参与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

五、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九)压紧压实责任。认真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总指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立职责分工明确、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建好用好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结合“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

(三十)加强考核评估。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乡村建设实施情况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评估乡村建设项目实施质量和工作实效。强化结果运用,对推进有力、效果显著的,按规定予以表扬激励;对推进不力、效果不好甚至造成负面影响的,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健全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推动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三十一)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政策、明目标,主动作为、主动参与。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引导乡村建设有序推进。